第二章 “溺水身亡”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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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爷爷”柴小丽人还没有进门,急促地声音就传进来了。

此时,柴国泰带着一幅老花镜,正坐在书桌前看书。听到柴小丽的喊声,他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去将门打开。看到是柴小丽和柴小宝两个人,等他们走进来,就嗔怪道:“发生什么事了?风急火急的。”

“爷爷,给你”柴小丽和柴小宝每个人手上拿着一张纸递给柴国泰。

“这是什么啊?”柴国泰接过来问道。

“明天学校要组织我们去郊游,要求参加的同学,征求家长的意见。家长如果同意,学校才让我们参加。”柴小丽边放书包边解释。

“是吗?那你们俩想不想参加啊?”

“那还用说,当然想参加了。”柴小宝抢着回答。

“是啊,这个机会可难得了!听老师说是去爬山,游水库。”柴小丽补充道。

“那到底是爬山还是游水库啊?”柴国泰问道。

“先爬山、后游水库”两个人同时回答。说完,小丽和小宝相互看了看对方,忍不住都笑了。

“好了,不要笑了,你们递给我的这张纸,是干什么用的?”

“是让你签字同意的。”

听小丽这么说,柴国泰就打开手上的纸条仔细地端详着。只见上面写道:协议书各位家长:鉴于目前秋高气爽,适宜出游,我校决定于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组织学生邻游,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如同意上述条款,请家长在协议书上签字同意。

“这里只是说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学生都参加啊?”柴国泰看完协议书后,对小丽和小宝说“再说游水库太危险了,我不同意你们去。如果出了问题,我如何跟你们的父母交代啊!”

“爷爷,我的好爷爷”小丽和小宝一人拉着柴国泰的一只手摇晃着“你就同意我们去吧,又不是我们一个人去,再说我们会注意安全的。”

柴国泰被缠不过,就松口说道:“要我同意你们俩去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们要答应我三个条件才行。”

小丽和小宝接口说:“莫说是三个条件,就是三十个条件我们也答应你。”

“好,那我说了”柴国泰走到书桌前坐下,然后说道“你们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在此过程中,你们要特别注意:第一、必须始终参加集体活动,不能离开团队自由活动:第二、爬山时,不能随意乱吃山上的野果,以免引起中毒;第三、在游水库时,不能随意下水库游泳,以免出现意外。你们能做到吗?”

“能,我们能做到”小丽和小宝欢快地回答。

柴国泰将手上的纸条,签好字,又交还给小丽和小宝两人。然后说道:“还不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饭后,小丽和小宝早早就作好作业。然后,两人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柴国泰看到他们两人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感到很奇怪,就问道:“你们两人今天这么老实是因为什么啊?”

两人笑道:“爷爷,你忘了,你不是说今天继续跟我们讲你办案的故事吗?”

“哦、哦!”柴国泰笑道“你们不说,我还真的是忘了呢”

柴国泰也走到沙发上坐下。“那好,今天我就跟你们讲个案件,说的是一个《“溺水身亡”的孩童》”

那是在一个秋天的夜晚。

当时夜色如墨,小山村也由喧嚣渐渐转入宁静。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犬吠声外,剩下的就是蛙鸣蝉噪。

忙碌了一天的谭红见丈夫和儿子都熟睡了,便习惯性地在自家的院子周围转了一圈,看到牛栏里的牛群与猪圈里的猪群皆安然无恙,就回到屋里。正准备关门休息时,忽见对门山头上有一束手电光朝这边慢慢移来。“深更半夜的,谁还在走山路?”谭红的心里挺纳闷。但她实在是太困了,顾不得这些,赶紧关上门后就上床睡觉了。

不知过了多久,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并伴有一个女人凄厉的喊叫:“开门啊!救命啊!”谭红从睡梦中被惊醒,急忙拉亮灯,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此时已是凌晨2时35分。外头的敲门声和喊叫声一阵紧似一阵。

谭红迅速穿衣、起床,一打开门,她大吃一惊:邻村的村妇谭艳花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门前,水珠正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滴落。“这时天上并没下雨,她怎么成了这付样子?”谭红心想。

一见到谭红,谭艳花就“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抓住谭红的手失魂落魄地说:“大娘,快救救我的儿子吧,他掉到水沟里去了。”

谭红一听心一揪,赶忙喊醒了丈夫和儿子,一块儿赶到山路旁的水沟边察看,只见谭艳花的儿子一动不动地躺在水沟里,便立即将他捞上来,但孩子已经断气了。

“谭艳花的儿子被淹死!”的消息如同山风,很快就传遍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

清晨,天刚放亮。我还在朦胧睡意间,床前的电话急促响起。响亮的铃声将我从梦中惊醒,我抓起电话,从电话那头传来派出所宁所长那熟悉的声音:“柴法医,今天凌晨2时多钟,我辖区的一村民谭艳花的5岁儿子张森,掉进一水沟内淹死了。因谭艳花的丈夫出门打工未归,村支书要求出具死亡证明,请你来查看一下尸体,出一个死亡证明。”“好,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到。”我听完电话,心里就一格宁:“5岁的小孩,半夜在水沟内淹死,这是怎么回事?”……

我到达派出所时,村支书和谭艳花等人已经都在那里等着我了。一看见我进来,村支书就迎上来给我握手。“感谢市局领导的支持。”然后指了指身边的那位妇女:“她就是谭艳花,昨晚是她的儿子掉到水沟里淹死了。因为她的丈夫不在家,特来公安部门开个死亡证明,我们好处理尸体。”

“莫忙,先将发生的事情详细地给我们讲一遍。然后,我再给你们开证明。”我对村支书说道。村支书听这样说,就对谭艳花说道:“艳花叽,领导们都来了,你就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给领导们说一遍。”

谭艳花听后,微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我,又很快将头低了下去,双手在胸前搓动着,身躯微微的颤抖着。

村支书见状就忙催促:“艳花叽,你倒是快说啊,领导还在等着呢。”

谭艳花又抬起头,环视了一下在坐的人。“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谭艳花嚅嗫地说道“昨天下午,我听说我妈病了,我就打算去看她老人家,一直到天快黑时,我才忙完农活。我到家后,就做好饭菜,同儿子一起吃了,并给我儿子洗了个澡。这时天就完全黑了,我一个人走山路有一点害怕,就去找邻居张大娘,要求她送我一程。张大娘说没有时间送我。我就只好麻着胆子,抱着我的儿子张森,打着手电,就回娘家去。当走到谭红屋前不远的山路上时,我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就同我儿子一起滚到路边的水沟里去了。当时,我吓懵了,手电筒也掉了,我摸了一下身边,没摸到我儿子,我就从沟里爬出来,跑到谭红家门前喊门。后来,谭红的丈夫和儿子走到水沟里,将我儿子捞了上来,但我儿子已……”说到这里,谭艳花抽泣着用手抺了一把泪“……已经被水淹死了。情况就是这样。”

“别伤心了,你抱着你儿子时,他是睡觉了还是醒着的?”我问道。

“我是双手横着抱着我儿子的,当时他已经睡了。”

“那你打电光是哪只手?”

“是这只手”谭艳花伸出自已的右手。

“你儿子掉到水沟里去时,他哭没有哭?”

“没有哭,掉下去就没发出任何声音。如果有声音我也就将他捞上来了,这样的话,也许他就不会死了。”谭艳花说着又抽泣起来。

“你丈夫现在哪里?你们夫妻关系如何?”

“他在广东打工,我们关系很好。”

“你儿子的尸体现在哪里?”

“还在水沟旁摆着。就等你们开妥证明,就准备安葬了。”

……

很快,侦察员们将调查情况报上来了。

据张大娘证实:谭艳花在案发当晚10时半时到过她家,要张大娘陪她回娘家,但因天太晚了,张大娘就没有答应她。据谭艳花家的邻居证实:当晚,谭艳花家很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据谭红反映:当夜2时35分,她听到敲门声和喊叫声就打开门一看,见谭艳花全身像被水浇透了一样。谭红的丈夫陈述:他们到水沟里将小张森的尸体捞上来时,那小孩已经死了,尸体都僵硬了。经现场勘查,出事现场的那条水沟高约1米,宽约米,水深约30厘米。观察尸体,尸体外表未发现有明显可见性损伤。

种种迹象表明:张森就是掉到水沟内水溺死的。

张森真的是水溺死的吗?做为有几十年法医工作经验的我对此就有一连串的疑问:5岁的小孩,掉到水沟里后,竟一点都没有挣扎,这合理吗?小孩被捞上来时,刚死的尸体就僵硬了,这正常吗?在这样一条小水沟内,一个大人连一个小孩都摸不到,这可以合理解释吗?尸体外表没有外伤,就一定是水溺死的吗?

这种种疑问,缠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支书,根据情况来看,这个水溺死的结论,暂时还不能下。我认为,从尸表还不能确定死因,必须进行全面的尸体检验后,才能做出正确结论。”我对村支书谈了自己的观点。

“进行尸体解剖恐怕死者亲属不会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解剖?”

“按我们农村里的风俗习惯。人死了要保存尸体的完整,这样死后才能第二次投胎,否则就会变成孤魂野鬼的。”

“但是,要想查明死因,就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不可。”

“那我去做做谭艳花及其亲属的工作看看。”

冲破重重阻碍后,尸体检验终于得以顺利进行。

经过详细地尸体解剖后我发现:死者头发被水浸透,全身衣服湿透。尸斑呈暗紫红色,压之不褪色。皮肤上未发现有鸡皮样改变。双手掌内无异物。尸僵显著,存于全身各关节。颜面部皮肤苍白,双眼睑结膜见点状出血,鼻梁部下陷,局部皮肤及嘴唇苍白,唇粘膜上有牙齿压痕。口鼻部无蕈形泡沫;全身外表未发现明显外伤;指(趾)甲青紫,大便失禁;解剖见双肺正常,无水性肺气肿,气管内有少量的溺液,但未见有泥沙等异物;胃充盈,内见有成形米饭,胃粘膜正常……

经过尸体检验,我发现其尸体表现与溺水死亡的征象明显不符,这是因为典型的溺水死亡之尸体表现为:口鼻部有蕈形泡沫形成,双肺体积增大,重量增加,肺表面有溺死斑,死者皮肤上有鸡皮状形成,尸斑呈浅红色,颜面部潮红,口唇发绀等,而这些表现在小张森的尸体上均没有出现,因此,可以断定张森不是生前溺水死亡的。

即然张森不是生前入水溺死的,那么他又是什么原因死亡的呢?“还原现场真相,让尸体说话。”这是我办事的原则。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从现场和尸体上去寻找答案。

从尸体检验来看,死者表现为明显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如尸斑明显,呈现出暗紫红色,双眼结膜上的点状出血,大便失禁,心肺浆膜面的点状出血等,这些均说明死者是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表未发现明显的外伤,颜面部、口唇苍白,鼻梁下陷,局部皮肤苍白,唇粘膜上有牙齿压痕等,这些均说明颜面部及口鼻部曾受到柔软物体的捂压。很显然,小张森是因为被人用柔软的物体捂压颜面部及口鼻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即然是捂死的,那么,水沟内就应该是移尸现场。因此准确地推断出死亡时间就可以对寻找第一现场有帮助。死亡时间是不是就如谭艳花陈述的是凌晨2时呢?

上午10时开始尸体检验时,已经明显出现尸斑并压之不褪色,说明死者已经死亡达12小时左右;而据谭红的丈夫证实:他们到水沟里将小张森尸体捞上来时,小孩已经死亡且尸体都已经僵硬了。而尸僵至全身出现时,一般情况下已经是死后5—6小时。从胃内食物消化程度来看,死者应该是饭后2个小时内被害的。各种因素说明:死者是晚上21时-22时之间死亡的。

随着尸检结论的认定,开始浮现在我心中的疑问全部得以解答:1:5岁小孩掉到水里没有挣扎,因为是一具死尸;2:谭红丈夫捞尸时,尸体是硬的,是因为已经死亡很长一段时间,已经出现尸僵现象;3:在一条水沟内,一个大人没有能够摸到一个小孩,是她本来就没有这个意识,只是一种托词;同时尸体检验的这些结论与谭艳花的陈述明显不符:1:死亡时间不符。尸检认定为晚上21时至22时,而谭艳花陈述是凌晨2时;2:死因不符:尸检认定为捂压口鼻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而谭艳花陈述是水溺死。因此推断:犯罪嫌疑人应该就是谭艳花。

在铁证面前,企图瞒天过海的谭艳花不得不低头认罪:原来,谭艳花与其丈夫的结合,是通过媒人作媒在一起的,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其丈夫不会体贴妻子,常年出外打工,但没有什么钱寄回来。谭艳花自感受到丈夫的冷遇,耐不住寂寞的她很快红杏出墙,另有新欢,近来其丈夫就要回来,谭艳花考虑5岁的儿子已略微懂事,担心小孩童言无忌,会败露其奸情。于是,她狠下心来萌发了杀机,案发当晚,她趁儿子在床上睡觉时,用被子死死捂着儿子的头部,致小张森窒息死亡;待儿子死后,又走到邻居张大娘家,要求其送她回娘家,因为她知道张大娘是60多岁的人了,是不会去送她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张大娘来证实自己确实是回娘家去的。回来后,她抱着儿子的尸体,因为天黑,心里害怕,平时只要走半个小时的路程,她用了近1个小时。到谭红屋门前,将张森的尸体抛到水沟内,自已接着跳到水沟内。因水沟内水很浅,谭艳花就在水沟中打了一个滚将自已一身全部水打湿后,就爬出来,到谭红家敲门。想通过谭红的口说出张森是水溺死的,以隐匿其杀人的事实……

本案已经完结,但那个外表贤淑、羞涩却丧尽天良的歹毒少妇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我不由得感叹:人心隔肚皮、万恶*为首啊!

“这个女人也太歹毒了,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杀,简直是丧尽天良!”小丽和小宝两人都很气愤“那个女人后来怎么样了?”

“当然是依法处理啊!”柴国泰安慰道“好了,好了。这样的案件,你爷爷可办了不少啊!如果都象你们一样,爷爷都被他们早气死了。今天就说到这,明天爷爷再给你们说一个《“童尸惊现”山崖下》的故事”

请继续欣赏《法医探秘之“童尸惊现”山崖下》

以上是《法医探秘》第二章 “溺水身亡”的孩童的全部内容,由墨阅整理排版,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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